考研遇到黑房東,就因為價格問題,我惹了一身麻煩!
考研遇到黑房東,計劃11.27開始到12.27某三線城市租一個月房子,準備考研,多方尋找,在某魚找到了一個價格合理的房子,結果就出事了。
為什么不預定賓館,某團民宿酒店太貴了,因為是一個月,所以打算找那種短租可租一個月的,加上好友后,交給對方1200房費,1200押金,押一付一,因為當時已經有點晚了,沒啥房子了,所以先訂上,預訂的話就得交錢,當時就微信轉賬了。
11.26號那天出事了,外地的我們做了個核.酸準備去當地,當時還沒放開,當晚我們嗓子干癢,羊了。當地疾控打電話要拉我們去隔.離,心想已經這樣了,不知道多少天,焦慮絕望到想要放棄考研了。打算退房不住,因為我們還沒有入住。
這個黑房東,不給退,如果硬要退的話,只退600押金,我們要報警,他說看我們年輕,給退1000吧,2400只退1000,聽我們要報警,他還說,因為我們訂房,提前給上一個人結賬,讓他提前走了,他自己還賠了違約金,跟我們說他的損失多大多大,有好多人找他定房子,他都給推了,損失巨大。
因為我們年紀小,又怕被坑,沒有報警也沒退房,最終選擇忍氣吞聲,等轉陰,再去住他的破房子。
12.9日我們轉陰了,也入住了,入住之后各方面交錢我暫且不提,最過分的是,這個黑房東,在我們考完研,退房時,讓我們給他打掃干凈,不合他意,就要錢,因為他拿著我們押金,我倆一退再退,地面干凈整潔,給他清理干凈地面,等他來交房。
他來了,一看,說:這么臟。這么著吧,扣50請個保潔。我說哪里臟了,這么干凈,人家說地面都是黑點,全是頭發。我當即和他吵起來了,最后實在沒辦法,因為我倆趕汽車,怕晚點,忍氣吞聲,給他擦桌子,拖地,消毒。最后,水費沒退,電費虛假報數,要不是我有當日交電費截圖,估計我倆初入社會的學生,還會被騙。
有人說,小姐姐還是太年輕,剛入社會不知道人心險惡,也過于苛求,為一些雞毛蒜皮的小事生氣不劃算,但是她們用最樸實、最善良的心來揣度這個世界有錯嗎?
民法典第733條規定,租賃期限屆滿,承租人應當返還租賃物。返還的租賃物應當符合按照約定或者根據租賃物的性質使用后的狀態。雖然原物返還,但是不能過于苛刻,屬于自然損耗的部分,不應該完全由租賃方承擔責任。至于衛生問題如果雙方有約定就按照約定,沒有事前約定可以事后協商,還可以直接訴諸法律途徑解決。